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迎新规
人民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黄盛)“从事程序化交易不得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期货公司不得将交易信息系统的管理权限开放给客户”“建立主机托管信息报告制度和交易席位管理制度”……证监会日前发布的《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加强系统接入、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明确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要求,从制度层面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管理规定》共7章37条,加强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全过程监管。具体来看,《管理规定》明确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的定义,并要求从事程序化交易不得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其中,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高频交易,是指具备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程序化交易:短时间内报单、撤单的笔数、频率较高;日内报单、撤单的笔数较高等。
《管理规定》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交易者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应当报告有关信息,收到确认后方可从事程序化交易;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报告信息进行核查。加强系统接入管理,要求期货公司、交易者的技术系统应具备相关功能并进行测试,明确接入管理中的禁止性行为。
在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方面,《管理规定》提出建立主机托管信息报告制度和交易席位管理制度,明确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应当公平分配相关技术资源。
在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要求方面,《管理规定》要求期货公司、交易者应当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期货交易所应当做好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测监控,保障交易所系统安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在监督管理安排方面,《管理规定》明确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管,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按照业务规则开展自律管理。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发布的《管理规定》是在总结前期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加强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全过程监管。
人民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黄盛)“从事程序化交易不得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期货公司不得将交易信息系统的管理权限开放给客户”“建立主机托管信息报告制度和交易席位管理制度”……证监会日前发布的《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加强系统接入、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明确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要求,从制度层面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管理规定》共7章37条,加强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全过程监管。…
人民网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罗知之)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公布的2025年5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初步统计,2025年前五个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8.6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3.83万亿元。 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0.38万亿元,同比多增1123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963亿元,同比多减1690亿元;委托贷款减少113亿元,同比少减802亿元;信托贷款增加627亿元,同比少增1723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343亿元,同比多增1662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9087亿元,同比少2884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6.31万亿元,同比多3.81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1504亿元,同比多4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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