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理财业务试点扩大 存续规模或将有新突破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稳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三年。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截至2024年末,全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22023万人,占总人口的15.6%,已步入深度老龄化阶段。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养老金融”列为“五篇大文章”之一。
2021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自当年9月15日起,率先在武汉、成都、深圳、青岛四地启动试点。由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四家机构开展业务,试点期限一年。试点阶段,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自首批试点以来,养老理财产品市场规模迅速扩张,截至2024年末,养老理财产品存续规模达1041.41亿元。

